冒充領導熟人類詐騙

詐騙者冒充公檢法機關、政府部門等工作人員,透過電話、WhatsApp等與受害者取得聯繫,以受害者涉嫌洗錢、非法出入境、快遞藏毒、護照有問題等為由进行威胁、恐吓,要求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,同時向受害者出示逮捕證、通緝令、財產凍結書等虛假法律文書,以增加可信度。為阻斷受害者與外界聯繫,詐騙分子通常要求其到賓館等封閉空間配合工作,誘騙其將所有資金轉移至所謂“安全帳戶”,從而實施詐騙。